2024年12月31日,上海医保局发布《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
上海在这份通知中明确提出,对各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品种数不设数量限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理由限制创新药的配备、使用。
早在2023版医保目录落地时,上海就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中强调,对各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品种数不设数量限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理由限制创新药✅的配备、使用。
国家医保局在2024年11月28日的通知中也✅明确,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继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在《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的5年后,再次明确提出这一要求。
据赛㊣柏蓝统计,除上海外,广东、四川、北京、山东济南等㊣省市㊣已经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取消医疗机构用药数量限制。
医疗机构对于医院用药数量的限制主要是依据原卫生部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
细则规定了《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500~800床的医院,西药品规数≤1000个, 中成药品规数✅≤㊣200个;800床以上的医院:西药品规数≤1200个,中成药品规数≤300个(医院自制制剂除外)。
截至2025年1月2日,据赛柏蓝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发布文件要求落地2024版医保目录。
其中,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四省市提出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新版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药事会议,其余24省市要求召开药事会的时间和国家医保局的规定一致中药行业上市公司名单。
国家医保局在发布《2024年药品目录》时提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
此前,在公布2019版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时,国家医保局曾提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
据㊣赛柏蓝统计,2024年,多数省份提出三个月内建议启动药事会,也不乏建议两个月(福建、内蒙古、吉林)、一个月内启动药事会的省份(上海、江苏、河北、广西、甘肃、北京)。
贵州㊣省提出,各统筹区要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召开药事会及新增医保药品配备情况、“双通道”药店配备药品情况报送㊣省医保局;四川提出,各市(州)医保局、人社局应当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按时召开专题药事会情况分别报告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针对2024版医保目录的落地,还有不少省份提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落地策略,可能推动国谈药品的加速进院。
上㊣海提出,实施谈判竞价药品单列预算。新增谈✅判竞价药品实行预算单列,前三年不纳入医院医保总额预算。第四年按规定纳入总额预算测算基数范围;
河北提出,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谈判药品,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除抗菌药物外,合理使用谈判药品品种数量不受考核、评价等限制;
内蒙古提出,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中,要探索建立谈判药品除外支付或分值补偿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新技术、新药品应✅用;
河南提出,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谈判药品临床合理使用主体责任,不得以医保✅总额预算、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已纳入“双通道”管理等为由限制谈㊣判药品的配备、使用;
安徽提出,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结合新纳入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使用等因素,做好DRG/DIP病组付费标准调整和特例单议工作;
浙江提出,定点医疗机构每个季度配备数量20(按包装单位计)以上的国谈药品品种不✅低于规定配备率。对目录㊣内填补保障空白或大幅提高保障水平、历史数据难以反映实际费用的药品,相关病例可纳入按病组(DRG)付费特例单议范围。
在全链条支持创新药的氛围之下,支付端、准入端的政策不断✅㊣出台,摆在药企面前的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的困境有望进一步缓解。